如果是順產生完孩子4個月后又懷孕了孩子是可以要的,如果是剖腹產生完孩子4個月后又懷孕了,孩子一般是不能要的。
如果是順產,而且身體體質還不錯,是完全可以再懷孕的,而且孩子出生4個月身體已經基本恢復,孩子是可以要的;但如果是剖腹產,四個月時產婦身體還沒有恢復過來,這時候懷孕,子宮有可能會承受不了,而使胎兒產生危險,可能不會順利出生。
如果確定要這個孩子,懷孕期間可以吃點葉酸片的,以防止胎兒神經管畸形,另外多增加營養,多臥床休息會好一點。建議在孕15-20周做唐氏篩查看胎兒的智力發育狀況,在孕22-26周內做四維彩超排畸檢查了解胎兒有無大體畸形及主要器官發育情況是否良好。
如果不想懷孕,就要做好避孕措施,懷孕是夫妻兩個人的事情,如果做好保護措施,一般就不會有懷孕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