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直性脊柱炎的患者,在懷孕期間由于體內激素的作用,有可能使病情得到緩解,但是在妊娠結束以后,一般會導致病情突然的復發,另外強直性脊柱炎的患者如果要決定生育最好在停藥半年以上再考慮,因為治療強制性脊柱炎的藥物中有硫氮磺吡啶、甲氨蝶呤、雷公藤等藥物,這些藥物對性腺有一定的影響但是是可逆的。
甲氨蝶呤和沙利度胺更是有導致胎兒畸形的副作用,所以從優生優育的角度來說,在準備生育前半年或者更久就應該停藥,但是患者不能為了生育而擅自停藥,停藥的基礎是病情控制穩定,另外患者在懷孕期間如果病情波動,服用少劑量的激素,但是非甾體類藥有可能會提高流產率,影響胎兒的發育,所以患者要在醫生的指導下用藥。